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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美國與世界>誰要為漏油事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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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 Oil Spill
雖然這個專欄的內容常有偏頗,但這篇文章似乎點出了很多不同的看法!
這次的漏油事件再次讓人感覺到,科學無法扮演上帝,即使如美國這樣先進的國家,仍舊無法避免這樣人為的災難發生。

轉貼自: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552941/IssueID/20100601
<美國與世界>誰要為漏油事件負責(柯翰默(Charles Krauthammer))
我要問:為什麼我們要在海底5000呎的深處鑽油?
原因很多,但無人提及這一點:現在流行的環保議題,把我們驅趕到外海。隨墨西哥灣淺海油井的產量漸減,我們移往深海(深 1,000 呎以上)與極深海(深 5,000 呎以上),部分原因是環保人士成功將太平洋近海及絕大部分大西洋近海納入禁止鑽油區。在最安全的鑽油地區──陸地上,我們則有禁止在北極國家野生動物保護區鑽油的30年禁令。
所以我們移往深海,以及極深海──到了一個科技上的全新領域,以致 4 月 20 日的墨西哥灣鑽油平台爆炸事件,規模已達史無前例的地步。
漏油大災難是無法避免的。即使盡量讓這類事件減至人力所及範圍內最小的程度,但當它發生時,你希望地點是在數以萬計百姓賴其生存的墨西哥灣,或是幾乎無人居住的北極?所有漏油事件都會嚴重傷害野生動物,這是已知事實。但為什麼我們要將鑽油地點從荒瘠無人的地帶移往人口稠密的地區,從偏遠荒野移至漁業、航運業、旅遊休閒業聚集的中心?

歐巴馬不能再推責
環保人士不是唯一要負責的一群人,需負責者還大有人在,但完全無人提及環保人士的責任,也很奇怪。禍首無疑是英國石油公司。該公司不僅發生一連串令人驚異的罕見工程缺失,而且還缺乏處理災難的應急準備。
不過,對漏油事件發生後英國石油的表現多所責難,則較難讓人理解。姑且不論企業道德,僅就私利來看,英國石油也不可能不設法救災。若不盡速堵住油井,英國石油有什麼好處?只要多漏一天油,就意味著數百萬美元的損失、清理費用及賠償費用。
怒斥英國石油的聯邦官員是想轉移焦點,讓外界忽略他們在此災難中的角色。內政部長沙拉薩就對英國石油無法遏阻漏油表示憤怒,甚至揚言「要他們滾開」。
「趕走英國石油,要用什麼來取代?」海岸防衛隊指揮官艾倫如此問道。沒有其他機構擁有英國石油的資產與專業。聯邦政府可以打仗、進行人口普查、撥發數十億美元特別專款,但對於如何堵住一座一哩深的失控油井,它毫無頭緒。
歐巴馬在白宮那場充滿指摘的演說,也幫助不大。他在演說中聲討各方交相指摘的情況,然後又怪罪除了他自己以外的每個人。當他反射性地指出,這些問題已存在「十年或更久」(翻譯:布希幹的),而他的內政部長則「從就職當天開始」戮力解決問題,即使他優雅地承認聯邦政府須擔負部分責任,聽來也變得刺耳。
真是這樣嗎?當你執政15個月就發生漏油事件,而你轄下的內政部曾在 2009 年 4 月給予英國石油「無條件的」環保豁免權,你不能再把責任推給別人。
演說終究無濟於事。如果英國石油不能及時堵住油井,這宗漏油事件就會成為歐巴馬的卡崔娜颶風。

作者為美國《華盛頓郵報》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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