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th a flat-rate fee, you can flatter people.
Flattr 是什麼?
2010 年正式上線的網路服務 – Flattr,據官網所稱,是所謂「社交微型支付系統 (social micro-payment system)」 。
名稱很玄,還是直接從功能來解釋比較易懂。以往贊助自己喜歡的網站,最常用的方式是透過 Paypal 帳號。相信有不少人見過,網站上一張小小的貼紙,點擊後連至 Paypal,可以小額捐款給網站主。這是傳統的微型支付系統,必須有 Paypal 帳號,贊助者是直接付款給接受贊助的網站主。但這麼做有什麼缺點呢?首先是必須登入 Paypal 支付系統,捐款流程變得冗長,還必須輸入種種資訊,有心贊助者很容易在流程中半途而廢。其次是「贈與」的不適感;免費內容充斥在網路上,要人們自掏腰包「贈與」給某網站主,在心理上確實會有些不願,當然我相信好內容會讓人更樂於贊助,也有不少人很習於透過贊助表達支持,但看看之前 Radiohead 嘗試過的免費下載專輯、是否付費、付多少金額則全憑自願的例子,完全不付費者仍超過半數。這固然與上述捐款流程設計也有關,不過從人性的角度,能免費的當然是拿了就走,何須自找麻煩去贊助呢?
Flattr 的目標就是讓贊助行為變得輕鬆自在,概念很簡單,每月向會員收取定額費用,會員在網路上讀到喜歡的內容,只要點一下網站主置放在網站上的按鈕即可;Flattr 每月會結算會員點了多少次按鈕,將收取月費平均分配給獲取點擊的網站主。捐款流程的徹底簡化,且每月定額,點擊按鈕(贈與)的心理壓力也減輕了,甚至轉化成鼓勵會員遇到好內容就盡量點擊的誘因。
Flattr 的社交面向
上述簡介了 Flattr 的支付系統,再來提一下為何官網上的定義會牽扯到社交 (social)。到 Flattr 官網看看會發現,標誌下方有條瀏覽列,區分文字、影像、影片、音頻、軟體等類別,如同其他社交書籤網站(如:Digg、funp),Flattr 將最多人點擊贊助的內容分門別類輸出成排行榜,至於是否因為背後隱含付費行為,而減少會員間無意義的互推,我想有待觀察,畢竟費用是每月定額,點多點少對會員自己來說沒有差別,但經由互推,反而能獲得較多分配也未可知。目前 Flattr 在社交這塊較無新意,未來能否利用其支付系統做些變化,值得期待。
未來內容利用付費模式的想像
Flattr 的服務架構很有趣,每月定額就如同訂閱線上影音串流服務(如:Last.fm、Pandora、Hulu),且更進一步讓會員自行決定分配的對象,與訂閱制透過統計播放次數再分配給著作權人的方式不同,問題是,何者較為合理?
在越來越多內容數位化之後,對於內容利用行為可以有更細膩的追蹤,在本站之前的文章「Uvumi – 喜歡只管聽,免玩遊戲的音樂發掘服務」中曾提到過,正視內容利用行為,蒐集行為相關資料,加以分析產出有意義的資訊是內容數位化後的應用重點。由此出發,我認為合理的分配是存於全由會員決定及播放次數統計的中間,會員的點擊推薦未必真實反應其利用,但單純的利用行為統計資料也未必能完全反應會員的偏好,或許經由演算法將會員明示的偏好與利用行為統計資料結合,計算出更真實反應內容利用質量的數據,並依此進行分配,是個不錯的方式。
不僅是分配可以引進更精確的計算方式,其實利用者的付費模式也能因此更加細緻化。目前有些網站提供音樂 30 秒免費試聽、小說內容幾頁的免費試讀,未來是否也可能採取單曲一次極低價的完整試聽?小說首章極低價的試讀?電影若僅看前 30 分鐘則只收取極低的試看費?隨著對利用行為更精準的追蹤,配合系統建置,讓利用可以更自由自在的開始。這些計費方式未必要利用者預先決定,也可以是隨著內容的利用,系統自行累進。
除了單純閱聽的利用方式以外,數位化後另一個現象是利用方式的多樣與普及。數位內容重製成本低、無劣化問題,後製的門檻也降低至一般人可在自家電腦進行的程度。現在許多人自製影片配上有著作權的音樂上傳 Youtube或在部落格放置喜歡的音樂、圖片等,其實都是超越以往單純個人消費內容的利用方式。這些利用方式雖未必都違法,但如何讓欲利用者可以便利取得著作權人同意,相信也是改善大量違法現狀的方法之一。以 Flattr 的方式來看,如果說在按鈕時,更直觀地設計成,比如說:按第二次,即可以取得若干權利的授權,或是按鈕同時可選擇是否要取得更多利用方式的授權等,把授權流程簡化、標準化、規格化,建立集中平台,兼顧著作權制度的公益面,著作權人也能確實收到授權金,兩全其美。
在內容利用更多樣、更無所不在的未來,付費方式會如何演進,在利用人與著作權人間成立新的互利方式,是極為有趣且值得觀察的呢!